船舶用气囊下水工艺规程 1 总则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船舶落墩、移船及下水的施工,促使本公司下水工艺规范法。 2 下水前准备 2.1 船舶 2.1.1 船舶水线以下工程全部结束,尤其是水线以下的开口处工程及安装的设备、阀件等必须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 2.1.2 船底板和所有附件及补焊、焊瘤、焊疤等均应磨平。 2.1.3 船体外板上焊缝(修船时为新增焊缝)经检验合格,并经过密性试验。 2.1.4 船舶主尺度测量完毕,载重水线标志经检验合格。 2.15 船体外板油漆结束。 2.2 坡道 2.2.1 气囊从船台经过坡道滚动的道路应清洁 无铁钉等尖锐硬物。 2.2.2 坡道应平整.左右水平度不得大于80m m .地面的凹穴应填平.且地面承载能力应相对均匀。 2.2.3 坡道可以为泥地、沙土地、沙地或水泥地,但其承压力应大于使用气囊的工作压力的两倍以上。 2.2.4 坡道坡度应根据下水船舶的大小确定,一般应不大于1/7。坡道全长范围内可由斜线、圆弧线等多种组合.但气囊在最低工作高度时船底不应触及地面。 2.2.5 坡道在水中应保持一定长度。 2.3 气囊 2.3.1 气囊应按CB/T3795 的检验规则经检验合格。气囊每次被用于船舶下水(上排亦同)前应作无载充气试验,充气压力取该直径气囊工作压力的1.25 倍。 2.3.2 常规船型用滚动气囊的数量按公式计⑴算: N=K1(Q×g/Cb×R×Ln)+N1﹍﹍﹍﹍﹍⑴ 式中:N— 滚动气囊的数量,只; K1— 系数,K1=1.2-1.3; Q— 下水船舶自重,t; g — 重力加速度,m/'s: Cb— 方形系数量; R— 每米气囊允许的承载力,kN/m,见 CB/T3795 一1996 表3; Ln— 在舯剖面处气囊囊体与船舶接触长度,m; N1— 接续气囊数量,只,一般取2-4 只。 2.3.3 滚动气囊之间的中心距应保证船舶结构强度,同时还应防止滚动气囊之间压叠在一起一般可 用公式((2)和(3)来校核其间距: L/N-1≤6﹍﹍﹍﹍﹍﹍﹍﹍﹍﹍(2) L/N-1≥3.14D/2+0.5﹍﹍﹍﹍ (3) 式中:L— 下水船舶长度,m; N- 滚动气渡的数量.只; D- 滚动气连囊体公称直径,m。. 对艏艉尖瘦的船舶.其下水船舶长度L 应从总长度中减去An 娓不适于垫上气囊的部分长度。对强 度有特殊要求的船舶.气囊间距应根据具体要求决定。 2.4 绞车 2.4.1 一般选用低速绞车,其放缆速度为9~13m/min, 2.4.2 下水船舶下滑力和绞车钢丝绳的牵引力见图1 并按公式((4),(5)计算: Fc=Q×g×sina-u×Q×g×cosa+Q×V/T﹍﹍﹍﹍ (4) F≥KFc/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