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价商品房申请开工的报告限价商品房转让协议甲方:古南街道村社(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电话:乙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限价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因村征地拆迁,甲方具有购买限价商品房限价资格)甲方位于清水村四社临江缘小区的限价商品房一套(以下简称商品房)
二、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三、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四、商品房总金额为共元
其中限价部分每平方元,共元,由乙方按房产开发商的规定自己交款给开发商,剩余的元,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该商品房购买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全力协助乙方完善选房、过户等相关事宜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
如有拖延或借口不配合乙方选房及过户,视为违约,甲方赔偿乙方贰拾万元人民币
六、具体交房时间以开发商定的交房时间为准
七、协议签订后,如果乙方不愿购买该商品房,甲方不退还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的元现金,如果甲方以各种理由不愿转卖该商品房,甲方必须赔偿乙方贰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1份用于办第1页共2页理相关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甲方收到乙方现金收条一张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