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问卷调查情况及分析报告7月19日至24日,县局组织三个组,对全县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对象为各村三职干部,共发放调查问卷108份,回收108份,共征得意见302条,对问卷中提出的3类9个问题汇总情况如下:关于对过去一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体看法,68人认为这项工作对依法治村、建设法治乡村具有重要意义;23人认为法律顾问工作在村(居)法制宣传上发挥了重要作用;33人认为法律顾问人员在调解纠纷、法律咨询上做了很多工作
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在村(居)没有发挥作用的原因,有28人认为是法律顾问工作管理上的问题;49人认为是与村(居)委会联系、协调上出现了问题;也有少数人认为是法律顾问人员法律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
对于今后改进法律顾问工作,48人认为应该修改、完善合同,细化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责任;16人认为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竞聘担任法律顾问;36人认为需要改变考核、兑现方式,优化考核办法
在回答问卷的同时,村干部还提出了总共有104条的建议,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希望顾问人员加强联系共30条,占比近28
8%,有的村干部对加强联系还提出了明确要求,如采花乡万里村委会主任向宏桂建议:顾问人员要参加每月村综治例会,了解稳定工作情况,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
怀抱窝村向光曙建议:律师和综治办签订合同,村委会有法律服务需求,与综治办联系,因为律师长期住渔关,村委会直接与律师联系不方便
二是要求顾问人员开展对村民的法制宣传14条,要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条,发放宣传资料1条
有些村干部表示,以后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都要请顾问人员参加,请顾问人员讲授法制课
采花乡万里村委会主任建议顾问人员参加每月综治例会,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第1页共3页难题;石柱山村张远录建议:培养法律服务者的奉献精神,要时时与村委会主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