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告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XX县区有关镇(乡)党委,相关非公有制企业: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部署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向我市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派部门(单位)及派驻企业根据选派部门(单位)、XX县区各镇(乡)的工作实际和特点,按照“有利于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有利于充分发挥选派单位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原则,从市发改委、农牧林业局、经委、科技局、旅游和商务局、交通局、科协等7个企业主管部门、群众团体和XX县区9个镇(乡)中选拔20名党员干部,派驻到XX县区46家规模较大、工作基础较好以及党建工作相对薄弱或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时间为2年
选派期间,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与原单位的业务工作脱钩,只转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保持不变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条件和工作职责(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条件1、政治素质较好,事业心、责任感较强,作风正派,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主与职工群众的交流和沟通
3、具备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能够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职责1、积极向企业主和广大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第1页共3页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公司法》,教育引导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