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总结范文**区针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难、管护贵的现状,对水利工程“重建轻管”、“有人建,无人管”的弊端,结合中央省市深化水利改革发展要求,启动了**区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保障已建工程设施持久发挥效益,推行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自建自管、受益共管、市场管护”等三种管护模式,明晰了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权、管护权、所有权,从根本上解决小型水利设施管护存在的管护体制不顺、产权不明、责权不分等问题
根据实际,现将**区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一、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情况根据中央、省、市水利改革发展决定和深化水利改革发展要求,**区出台了《**区小型水库管理实施办法》、《**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区水利设施管护考核及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发[20XX]17号)等规范性文件
推行了小型水库及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经营权、管理权、所有权等改革
1、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落实情况
制定出台了《**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了“五小”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签订“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承包管理合同、承包合同分别达11
2万份、7477份,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涉及农户12万户,受益面积30多万亩,颁发农村“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承包经营权证7394本,基本实现了“五小水利”工程设施“水权”发证范围“全覆盖”
一是“五小水利”工程改革
实行三种改革管护模式,即对“一户用、一家管”的堰塘,采取单户承包形式;对“多户用、多人争”的堰塘,采取受益农户公开竞标的办法确定承包人;对于“有人用、无人管”的堰塘,采取协会共管制或者指定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