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放口法律规范化情况说明 *** 企业 排放口法律规范化情况说明 一、污水排放口情况说明 排污单位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是否根据《污染源监测技术法律规范》设置,并建有法律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和采样点。 二、废气排放口情况说明 排污单位有组织排气筒数量、高度是否符合法律规范。采样口的设置是否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法律规范》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无组织排放是否有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标明采样点。 三、固体废物贮存场情况说明 一般固体废物应是否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是否实行喷洒等防治措施。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是否设置专用堆放场地,是否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四、噪声源情况说明 噪声源是否实行了减振、吸声、隔声等降噪等措施,是否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五、共他说明 排污单位是否法律规范设置了排污口标志,是否对排污口进行了法律规范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