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加强巡逻工作的几点思考巡逻作为一种集打击、防范、控制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勤务方式,是为国内外警务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的控制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
根据《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巡警既要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劝解和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种民间纠纷;既要屯警街头维护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接受群众报警,为群众提供服务,又要从事各种抢险救援以及处置各类突发性紧急事件
为了使巡警队伍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应对新时期巡警工作的特点有一个正确的理解,认识存在的问题,才能对症下药
一、新时期巡逻工作的特点当前,由于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社会治安局势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巡逻工作也随之呈现出新特点
(一)职责功能多,执法范围广
巡警作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由静态到动态发展需要应运而生的一支新型警种,在打击和预防现行犯罪活动中,在为民服务架接政府和群众桥梁作用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低估的作用
其职责越来越多,执法范围越来越广,已由过去单一的治安巡逻转变为110接处警、处置突发事件、安全保卫、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多项职责,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执法活动也由处理简单的治安案件延伸到参与专项行动、追抓逃犯、服务群众等诸多方面
这种职责和执法特点决定了巡警必须是一支精通公安业务、熟知法律法规、熟悉社科常识、风土人情、具备实战技能和处置技能技巧的复合型新型警种
(二)工作强度大,危险系数高
巡警在巡逻处警中,担负着大量急难险重任务,长期加班加点,工作量大,工作十分辛苦,而且往往以公开身份直接与违法犯罪嫌疑人接触,直接第1页共3页盘查和检查可疑人员或物品,没有任何隐蔽性
而犯罪嫌疑人往往躲在暗处,身份较为隐蔽,且多为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