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的定义与特点探析论文关键词:行政法定义特点论文摘要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在法律体系中占有仅次于宪法的重要地位
特别是在施行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加强对行政法的理i伽研究更是具有特殊的意义
本丈达又分析行政法的定义入手,进而深入揭示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之区别的本质属性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在法律体系中,占有仅次于宪法的重要地位
特别是在施行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加强对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更是具有特殊的意义
目前,由于所持的依据和标准不同,学者们对行政法的定义和特点的描述也众说纷纭
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行政理论的深人研究和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为此,本文试对行政法的定义和特点进行深人探析
一、关于行政法定义的分析有学者认为:行政法就是规定和调整行政权的法律;也有学者认为:行政法是以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台湾学者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组织及作用的国内公法的总称;日本学者提出:行政法是行政所固有的法,并认为它不拘泥于公法和私法的区别
对诸多的行政法定义表述进行分析,有关行政法的定义可概括三类:第一,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法的法
此累及了行政法的涵义,在它只是停留在对事物本质把握的表面层次上,没有进一步深刻揭示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失于笼统、模糊
第二,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是有关行政权的设定、行使作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此类定义明确把行政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限于或主要限于行政主体对相对方的管理关系,忽略或轻视了监督行政关系亦是行政法调整的基本领域,从而极易在逻辑上引出行政法以行政法为中心,是关于行政主体的特权法这一管理主义的结论
第三,认为行政法是控制行政的法
此类定义弥补了上述第二类定义的缺陷,承认监督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应有的基本内容
它的欠缺在于以第1页共5页监督行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