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统一管制执行方案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资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不当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发〔〕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环节,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逐步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真正建立起与当前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逐步实现国有资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管理、出租的房屋及土地资产的清理,进一步明晰产权
并根据资产性质,实行分类管理,以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分配,从根本上解决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有效防止土地、房屋等国有资产因产权不明,管理使用及处置混乱等原因造成资产流失
同时,通过对资产的统一管理和集中经营,有效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增强财政调控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则由于此项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工作中应坚持“广泛宣传,周密部署,遵循实际,分类实施”的总体方针,严格遵循客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统一监管原则
由县财政局代表政府履行统一监管第1页共5页职责
并授权XX县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清理移交的资产申请过户后,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二)分类分步实施原则
一是首批清理移交的范围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除办公等本单位实际使用以外的闲置、出借及经营性房屋及土地资产,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