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调研报告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行政许可法》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实施《行政许可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不考虑各地具体情况,一哄而上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浪费资源,膨胀机构,加重财政负担
对于比较大的城市,设立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无疑对群众办事提供了很大方便
但对于XX县区面积不大的区、县(市),一律要求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尤其是新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弊大于利,应当慎重
二是行政服务中心定位适当
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在服务中心办理许可的部门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服务,服务中心作为事业单位既不是许可实施主体,也不是许可监督主体,但在实际运行中,有的行政服务中心不当干预许可部门依法实施许可,例如,有的行政服务中心擅自取消交通部门依法实施的接送学生车许可(客运服务的一种方式,依法应当经许可部门审批),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
(二)一些部门和地区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够彻底
由于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是自上而下进行,而是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平行推开的,事先并未制定统一标准,致使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不够彻底
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对哪些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哪些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标准不明确、不统一,致使各级政府保留或取消的某些行政许可事项不一致,给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带来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二是由于某些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以及经调整由另一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移交工作不主动,导致有的部门对某些已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仍按照原方式实施或造成管理空白
(三)配套制度建设不尽完善,制度执行尚有不足
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多数制度都是行政许可实施部门根第1页共3页据各自的情况制定的,效力层次不高,不利于外部监督;二是由于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加上相互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