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 、修改、完善公司支护用品管理办法,并仔细检查落实
2、每月对公司单体柱、铰接顶梁、工字钢、U 型支架的使用和回收复用情况进行核查、统计
3、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安排,负责对各矿所需支护用品进行内部统一调配,加工制造及计划性采购的协调工作 4、负责落实主要支护用品(U 型钢、工字钢)进料后的加工制造,使用地点、材料库存及使用情况考核,做到成品、使用数量、库存三入帐
5、各煤业公司每月所需支护用品,根据开拓掘进,巷道维修的工程量,将支护用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同当月生产计划一并下达
特别情况持申请报告,由相关科室主要领导核实签字后,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审批,否则,不予办理
6、负责下达单体柱、交接顶梁、U 型钢支架的加工维修任务,并组织统一调配
7、严格按设计计划进行支护用品调配,因生产需要变更支护用品规格时,必须经技术处、总办室,总工程师审批后,特别情况进行特办使用单位职责 1、各煤业公司对在用的工字钢、U 型钢支架、单体柱、铰接顶梁进行编号、挂牌管理,并进行旬、月盘点、清查、登记、填写台帐
支护用品做到数字网络化管理(即区域公司支护用品报表和现场使用分布示意图实现网络传输),各煤业公司每次支护用品数量和型号的变化,都要用报表形式通知到公司支护用品领导小组,并及时更改支护用品报表和分布示意图
2、各煤业公司对所用支护用品要进行严格管理,狠抓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同时要把使用到期和变形的支护用品及时升井,检修合格后再用
3、运输装卸过程中,单体柱必须缩到最小高度,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查出一次野蛮装卸罚款 1000 元;由于野蛮装卸导致支柱缸体,三用阀和密封件等损坏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
4、各煤业公司、工厂、供应部门之间交接原材料和支护用品时,必须办理签字手续,并严格质检,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5、各煤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