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工会协理员实施方案为推进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工作进程,根据市总工会《关于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总工会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机构成立XX县区总工会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XX县区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各1名
二、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选聘名额2名,其中:文秘人员1名,法律人员1名
所选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XX县区户籍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网水平,热爱工会工作;3、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一定工作能力;5、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6、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7、身体健康(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8、具有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工会工作经验的,文秘、法律专业取得国家承认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选聘方式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由县总工会负责报名和组织笔试
每一名聘用对象按3:1的比列进行面试
公开招聘中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核(政治思想表现2分、审阅档案2分、专第1页共3页业对口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的相关证书3分)分数占总成绩的比例为20﹕40﹕30﹕10
五、合同签订六、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100元,第三年1200元
县总工会按月为工会工作协理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由县总工会承担,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支付
七、管理考核工会工作协理员聘用上岗后,填写《XX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