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了解人群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把握我市主要卫生问题,从而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工作,为群众供应相应的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 全市各公立医疗单位全面开展公共卫生监测,监测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监测内容及报告要求 1.医学人口资料:市疾控中心通过向公安部门,收集人口资料数据,汇总后于次年 2 月 15 日前上报省、市疾控中心
2.诞生资料:市疾控中心通过向市妇幼保健所等单位了解本年度全市新生儿数及相关资料,汇总后于次年 2 月 15 日前上报省、市疾控中心
3.死亡、相关慢性病网络直报:依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启动慢性病、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网络直报工作
三、医院公共卫生监测漏报调查 对全市市级医院、梨洲医院、各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进行一年二次的慢性病、死亡、诞生监测的漏报调查
〔一〕时间支配: 6 月份和 10 月份各一次,每次调查掩盖率按要求均到达100%
〔二〕医院漏报调查的主要内容: 1.死亡、慢性病报告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科工作状况
2.报告卡准时性、完好性、精确性
3.死亡、慢性病漏报状况
四、质量掌握 市疾控中心详细负责有关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及质量掌握,通过检查指导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各项数据的正确性,确保监测质量
详细要求为: 1.诞生、死亡报告率达 95%以上
2.慢病报告准时率、精确率、项目完好率在 95%以上
3.死亡报告项目完好率 98%以上,准时率、精确率 95%以上
4.医院慢性病漏报率掌握在 5%以内,死亡无漏报
人群高血压病人发觉率提高到 8%以上,糖尿病病人发觉率提高到 1
5%以上,法律规范管理
五、工作评估 对相关慢性病、诞生、死亡监测及其报告质量,依据《省卫生医疗机构监测工作质量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