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内容,克服登记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少、力量薄弱等不利因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使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水平取得了明显提高
一、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围绕服务中心,突出培育重点,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的组织体系
社会组织在激发发展活力,反映公众诉求,促进行业自律,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整体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规范化运行、服务功能和作用更加明显等特点
截至20XX年底,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958个,其中社会团体75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2个
从业人员达5000余人,增长速度较20XX年增加近50%
在市本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有1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6个
社会组织在工农业、交通运输、建筑房产、电力通信、文化教育、卫生医疗、文物旅游、商贸流通、公益慈善等行业及社会服务领域初步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就业培训、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从社会组织构成来看,在社会团体中,行业协会约占总数的34%,学术类社团约占25%,农村专业协会约占24%,专业类社团约占12%,公益慈善、宗教等其他社团约占5%;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劳动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约占总数的70%,学历教育类民办学校约占10%,科技研究类民办研究所约占12%,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约占8%
从社会组织人员构成来看,在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中,约30%属政府机关在职人员,30%属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属离退休老同志,12%属农村基层村干部或农村产业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