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证 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质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为法律规范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证企业有序、高效运转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与义务并存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公司和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种类主要包括: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
其中: (一)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批准制定的对经营管理各个方面的原则性强、意义重大、覆盖面广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X 管理制度”、“XX 规定”
(二)具体规章是指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办公会分别根据本单位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其他经理管理工作的需要,针对经营管理工作中某一具体环节、具体业务、具体岗位等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一般称为“XX 管理办法”、“XX 实施细则”、“XX 操作规程”
分公司认为公司本部的规章制度难以执行或不适应本单位管理需要的,可以在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再制定细化的管理文件,除《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称“办法”外,其他一般均称为“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坚持体系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废、改、立管理流程,统一应用规章制度格式模版及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第五条规章制度制定的基本流程:计划(立项)→起草→审核与审查→审批与发布
第六条规章制度分试行、暂行和正式三种版本,存续期间具有同等效力
新建规章制度应当以“试行”或“暂行”版本发布,不得以正式版本发布
试行的规章制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