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推动扩大开放加快引进工作的调研报告为切实做好“扩大开放加快引进”政协专题议政性民主协商工作,按照锡盟政协办公厅“关于围绕扩大开放加快引进组织专项调研的通知”(锡盟政协办发〔20XX〕43号)要求,盟政协生态环境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共同组成调研组,对盟直十七个部门单位就所承担的对外开放、深化合作和加快引进的职能、职责、做法,并结合我盟“扩大开放加快引进”政策实施,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一、部门职能职责核定情况从所调研部门单位职能定位情况来看,均不同程度涉及对外(含国外及国内盟外,下同)开放合作与引进职能职责,或具有相关实质性工作
其中尤以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经信委等部门单位职责较多
具体部门单位以及所承担的职能职责情况如下:(一)发改委:1、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2、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盟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3、承担全盟对外开放、经济协作工作;4、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5、起草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6、推进盟(区、市)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7、协调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关系;提出自治区列入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范围及其他政策范围粮食品种的建议;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1页共7页(二)商务局:1、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拟定全盟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盟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