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贿赂案查帐取证技巧经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账务证据属于书证的范畴,是证实该类犯罪案件的物质载体,承担着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功能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查账则是获取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方法
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查账,主要是收集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提供导向作用
它既是能否立案、迫使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行为,能否突破案件的关键,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侦查工作的成败
为此,笔者就常见的贪污贿赂案查账取证方法,结合办案实践谈些浅显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对虚支虚报的调查取证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
他们为了骗取公共财物,往往采用伪造凭证、使用作废的凭证进行报销,或者勾结他人开具假单据、虚增数量进行虚列、虚支的手法共同贪污
对该类贪污行为,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账:一是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无收款人的姓名或印章
二是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性还是偶然性的,是否正常支出,有无反常现象
如某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某贪污案,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虚列招待费、虚支维修费合计5万元,据为已有,又在购买原材料及修建库房过程中受贿3万元
该案就是通过审查报销的票据侦破的
三是注意审查款项支出的流向和形式,是否人为从中作弊
如某市场中心主任俞某某贪污案,俞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下属为其从某金属装潢厂虚开两张合计金额67000余元的安装、维修发票,并伪造了两份工程预(决)算书及资金使用审批表,由自己审批后报账,将上述款项打入其个人长城卡,据为己有
四是将支付货款与所购货物进行核对,从货物数量上综合判断收支的真实性,然后从账目中审查出的疑点着手,与领款第1页共7页人或单位核对,获取有无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