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园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落实主体责任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涉易燃易爆废物等单位为重点,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排查。对比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建立法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应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市应急管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 3.持续深化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重点针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法律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1.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规范。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的监管体系,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将危险废物故意隐瞒为原料和中间产品、未消除安全隐患违规贮存或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不符合污染控制标准违规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三)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1.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排查。开展脱硫脱硝、挥化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现状的全面摸排,重点核查企业新增的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是否开展安全论证评估,建立台账。 2.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环保设施未开展安全评估论证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企业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并做好与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