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方法〔 试 行 〕为了考核验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成效,发挥示范县工作在促进优质、高效烟叶生产、初加工、流通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管理方法〔试行〕
,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验收的范围凡承当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 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工程的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县工程承当单位〕,〞在示范县建设工作按方案完成后须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一〕由国家局组成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工程考核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负责工程的考核验收工作
验收组〞主要由国家局〔总公司〕相关工作主管部门、中国烟草标准化讨论中心以及省级局〔公司〕、中烟工业公司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人员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
〔二〕验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国家局委任,成员由具有中级以上或相当职称的 2~4 人组成
〔三〕示范县工程承当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考核验收工作
三、考核验收方法和程序〔一〕考核验收方法考核验收实行现场综合考核、分项评分的方法进行
考核验收工程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单〞〔以下简称“验收单〕
考核验收工作一般为〞3 天
〔二〕考核验收程序1
示范县工程承当单位在按方案完成示范工程后,先对比评分细那么进行自查,假设自查结果说明示范工作已根本到达工程要求,可向所在省级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附自查报告
省级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对示范县工程承当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后向国家局科教司提交考核申请报告;国家局科教司根据省级局的申请报告及示范县工程承当单位的自查报告,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现场考核主要内容:〔1〕听取工作汇报
示范县工程承当单位的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简要汇报工程执行期间相关组织工作、工程完成情况、示范工作的主要成就〔包括推动技术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