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农工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城中村改造经常出现问题,不时被媒体披露,虽是行外人,却也想表达下自己的看法,故随手写了几句
1强行拆迁违法问题城中村,原为农村,因城市扩建而被包围,但还具有农村的一些特点,比如村民具有宅基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对宅基地的个人使用权,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属村民私有,神圣不可侵犯,故若村民不许可,任何人无权拆迁村民的房子
若没有什么重大或特殊问题,宅基地或者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能随便被剥夺,纵使强行剥夺,但宅基地上所建房子,则不能随之归公,村民有所有权和处理权,乱动村民房子,属违法甚至违宪行为,决不能以权力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胁迫或强行处理,对于属于私人财产的建筑物的补偿,不能由相关部门私自规定,要把村民作为平等的谈判对象进行协商
2土地受益问题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属于村集体,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被征用,除了补偿其上的建筑物外,还应该另分宅基地,如果不另分宅基地,则应能得到相应补偿或者能从放弃的宅基地上获益
土地所卖之款,应属于村集体所有,可以以多种形式均分给村民,至少不应该有其他什么单位从中受益,如果归到大集体,则应归于中央财政
有关土地部门也只具有土地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能随便买卖土地,让他人受益而把卖土地所得款项落入自己名下
3工程承包人问题改造城中村,可能主要出于市容方面的考虑,若如此,改造任务,毋需给其他人,村集体自身也可以改造,改造成符合规划的住宅小区
作为失去宅基地的补偿,村民可从房屋的出售或出租中获益
其他公司可以承包楼房建造任务,给其支付相关劳务费即可,建成以后楼房所有权与他们没任何关系
现在许多城市把村民宅基地卖给房产开发商进行改造,让他们经第1页共2页营受益,感觉其中问题不少,这也不属于征做建设用地的范畴了
4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一度热了一阵,主要是价格比商品房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