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摘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起来的一项关乎人民根本权益的社会制度,完善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对策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所起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纵观世界各国,无不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作为其政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大幅度飞速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政府和各行各业的人士来共同解决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与不健全制度建设的落后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当时的经济制度之下,国家实行的是国家一单位保障制,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社会保障制度并不是与经济制度的变革同步的
我国在1978年开始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起点并不是从1978年算起或者与经济改革同步的
实际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变革的时间应该从1986年算起
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不仅首次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而且单独设章阐述了社会保障的改革与社会化问题,社会保障社会化作为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对立物被正式纳入国家发展计划之中
紧接着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其中《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不仅明确规定了国营企业用劳动合同制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而且规定了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实行社会统筹并由企业与个人分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虽然在当时并未为成为真正有效的失业保险制度,但它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