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14 页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汇报(共 3 篇)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汇报(共 3 篇)第 1 篇: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建管监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市畜禽养殖业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二、治理范围全市所有生猪养殖场、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畜禽养殖户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三、基本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由各镇乡、园区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企业主体的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主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强化污染治理投入。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不同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和分布区域,分类探索粪污综合治理方式方法,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第 2 页共 14 页源头控制的原则。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 1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新建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四、时间部署治理工作分三年实施。20xx 年着重对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以及距离居民较近、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实施治理,治理量占全市总养殖场数量的 40%以上。20xx 年、20xx 年分别治理全市总养殖场数量的 30%左右。五、治理方式改造粪污输送及排水系统。1. 实行雨污分离。各养殖户须通过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式,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2.实行干湿分离。各养殖户杜绝水冲粪和水泡粪做法,做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建设化粪池、小型沼气和粪污收集中心。1.建设配套三格式化粪池及小型沼气。具体标准如下:年饲养规模为 100 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 10 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 1 个;年饲养规模为 100 头以上 500 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 20 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 1个;年饲养规模为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