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幼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省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区分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高原地区等不同地域空间,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级主责,按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思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学校布局由“行政区”向“经济区”转变、教师配置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政策资金由“扶农村”向“强城镇”转变、管理体制由“管学校”向“管学区”转变,切实提高集约化水平和办学效益。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基础教育公到 2025 年,全省拟调整中小学)共 32)200 余所、教学点 40 余个。整中小学(幼)共 430 余所、教学点 470 多其中,拟撤销中小学(幼儿园)260 余教学470 余个;拟合并中小学(幼)50 余所;拟共服务水平优质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余所、教学点 2380 多个,拟新(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共 1170 余所。其中,拟撤销中小学(幼儿园)3000 余所、教学点 2340 多个;拟合并中小学(幼儿2021 年,聚焦涉改乡镇和村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急需,重点推进“空心学校”、生源严重萎缩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的撤并整合,拟调变学校类别 120 余所。二、重点任务(一)优化学校布局调整。普通高中进城进市。逐步撤并学生人数少、生源萎缩、办学质量差的乡镇普通高中;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合理确定确需保留的乡镇普通高中。坚持特色多样化发展,多渠道扩大高中教育资源,新建高中一般布点在市(州)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规模不超过 3000 人;逐步消除 56 人以上“大班额”和 5000 人以上“大校额”。义务教育集中集约。原则上,100 人以下、不足 6个班且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应予以撤并调整;各地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调整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向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中心镇和城区集中。新建初中和小学一般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一般不超过2500 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规划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