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 SRIP 管理细则 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细则 (修订) 大学生科研创 新 计 划 ( 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 简 称 SRIP)于 2024 年 1 月正式组织实施,旨在为广阔学生提供熟悉科研创新的过程,掌握科研方法的学术讨论载体
为了法律规范 SRIP 项目的运行及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在宁波大学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团委和各学院分团委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二、参加对象 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面对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其中硕士讨论生以上立项数目不超过总立项数的 20%
三、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限本科生参加) 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
(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类) 3.科技发明制作
(具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 类:指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四、项目运行管理 SRIP 项目的运行,主要包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申报阶 段,第二阶段为评审立项阶段,第三阶段为中期检查阶段,第四阶段为结题认定阶段
(一)动员申报阶段:(每年 1 月—3 月) 1. 学校发布当年度 SRIP 项目申报通知,确定拟立项总数及各学院分配方案
各学院分团委负责前期宣传、动员工作
2. 学院邀请专业老师为学生出题,并公布题目供学生选择,确定选题后,学生在专业老师指导下确定项目讨论进度,向学院提出 SRIP 项目立项申请,提交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其他参加人员同期参加承担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项目团队人员不得超过 5 个
(二) 评审 立项阶段 :(每年 3 —4 月) 3. 学院对学生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