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时期人大法制工作的几点思考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带领法制委的同志深入到三区人大,就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法制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探讨,同时我在督导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过程中,也征求了相关部门和部分代表的意见,现结合人大实际,粗浅地谈谈自己对做好法制工作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人大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人大法制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虽然不尽相同,但都设有法制工作委员会,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人大法制工作,不同于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的法制工作,而实际上是人大内务司法工作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要负责立法方面的工作,另设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内务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
而我市,由于人大没有地方立法权,因此市、区人大常委会虽然都设有法制工作委员会,但其中一项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做好内务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说得更确切一点,是做好司法方面的监督工作
党的十六大重申并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基本方略,提升了人大在现实生活中的地位,同时也加重了人大的责任,这就要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求人大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就难以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也有负于人民的重托
司法监督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寄予厚望
在整个人大工作中,司法监督工作占有相当重要的份量
近年来,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向人大的申诉控告检举中,反映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问题占有一定比重,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错位、缺位、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要求人大加强司法监督的呼声比较强烈
在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搞好人大法制工作,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监督,对于促进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持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