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的调研报告出租汽车是城市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出行所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出租汽车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城市客运交通秩序的稳定,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大事,为此,加强出租汽车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应当引起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下面就本人对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状况的调查浅谈一些想法
一、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个月,结合出租汽车管理立法工作,本人会同市交通局法规处和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召开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座谈会,深入出租汽车企业了解情况,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协调,特别是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哈报上登载,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推进“阳光立法”、民主立法给予高度的评价
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市区现有出租汽车1
2万辆,其中约1万辆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经营,约20XX辆由个体经营者经营
以上出租汽车是这些年来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分批取得的经营权,由市交通局代表政府与经营者签订的出让协议,出让期限一般为9年
关于对出租汽车的管理,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及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市交通局为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由其下属的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
为了促进出租汽车的发展和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市政府于1994年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出租汽车市场发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XX年制发了《**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20XX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