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政协20XX年整体工作安排,4月中下旬,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委员及专家,会同市中小企业局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核心的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情况,分别深入神木、定边、靖边、横山四县涉及各产业的20余户中小企业进行了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中小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建设的基本情况1、从中、省层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从国家层面来看,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五个方面规定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措施
随后,国务院制定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新、旧两个“36条”等法规政策
从全省层面来看,省人大通过了《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XX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2007)、《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等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基本建立起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
2、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治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市委、市政府陆续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XX)等政策性文件,20XX年10月又出台了《xx市全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榆办字〔20XX〕112号),从强化资金支持、人才和智力支持、技术支持、破解发展瓶颈、助推转型升级、发展工业集中区和完善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提出36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特别是我市神木、府谷两县被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