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工作总结报告按照寿卫计办【20XX】60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20XX)328号和《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XX】3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认真学习“四风”、腐败、违反“九不准”等典型问题并开展九不准规定内容知识测试
密切贯彻“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务犯罪”,我院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和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如下: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对照检查
我院认真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反面问题,未查出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等问题,无违反发放津贴补贴、无生冷硬推、欺压百姓、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无存在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无医疗工作人员违规医药企业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变相旅游问题
二、认真查找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我院重大事项决策及重大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反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
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严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
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无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
三、认真查找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方面问题
我院认真检查有无乱收费、弄虚作假、故意刁难及失职渎第1页共3页职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认真查找财务管理方面问题针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无以权谋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拨付采购资金,经过严密排查无存在“小金库”“账外胀”无乱收费、私收费及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