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 制度简介、主要内容及 GHS 版本的发展第一、GHS 制度简介与发展背景GHS是英文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 的缩写,中文全名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全球统一制度
分别由联合国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负责制订化学品对人体健康与环境之危害分类标准、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UNCETDG)负责制订化学品物理性安全标准,最后再由国际劳工组织(ILO)根据上述两标准来制订标示及分类方式
在各国的参与努力下,于 2002 年 12 月完成了制订,联合国经济社会委员会于 2003 年 7 月会议中正式通过
并在2005年完成第一版修订文件(The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简称 GHS,联合国文件编号:ST/SG/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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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简称 GHS 紫皮书)
第二、GHS 的主要内容㈠危害性分类GHS 制度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 3 大类 28 项:1)物理危害(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 16 项)
2)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等 10 项)
3)环境危害(如,水、臭氧层等 2 项)
㈡危害信息公示GHS 制度采用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1)标签
2)安全数据单(safetydatasheet,简称 SDS)
注:▲在我国的标准中常称为“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在 GHS 制度中一个完整的标签至少含有 5 个部分:信号词,危险说明,象形图,防范说明等
▲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安全数据单(SDS)包括下面十六方面的内容GHS 化学品(含危险品)标签标志与象形符号目前欧盟系统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是象形图(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