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工伤保险赔付标准 施工场地工伤保险赔付标准 工伤保险,是对我们出现工伤状况时候的保障,发生工伤时是任何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假如不幸遭受工伤,这个时候,保险就要生效了。下面是我整理的施工场地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名目、工伤保险药品名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3 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需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4 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4 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名目、工伤保险药品名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29 条第 6 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关怀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关怀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关怀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 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状况特别,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1 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名目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