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 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别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动新时期民政工作高质量进展。 一、主要工作成效和做法 (一)完善社会救助措施,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力 1、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的《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分析社会救助形势,制定工作政策措施,部署救助工作,推动、监督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明确 1 名副职兼主任,配备 3—5 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设立民政专干,形成上下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2、严格精准识别。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了《县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县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县民政局精准识别低保特困对象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社会救助工作做到精准识别、兜底保障。 3、严格落实政策。严格落实省市救助标准,连续 5 年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扩面,2024 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 2024 年的2858 元/年人提高到 4836 元/年人,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 2024 年的 3000 元/年人提高到 6288 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 2024 年的 7020 元/年人,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 2024 年的 5220 元/年人提高到 2024 年的 7920 元/年人,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 10296 元/年人;城乡特困人员失能和半失能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每人每月 1680 元)标准的 15%和 10%执行。五年间,为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亿元;为特困供人员发放供养金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为低保、特困人群中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万元;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万元;为 176 名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发放护理补贴 19 万元。 4、实现动态管理。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和城镇低保年度审核和集中整治行动,每季度与扶贫办进行一次农村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情况互通,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