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在行业多年进展以来,于多年前便取得了公路路面专业承包的二级资质,秉承与同行携手共进、共同致富的理念,也一直与许多外来单位保持合作关系,对一些项目进行联合经营。本公司也一直乐意于进行这种方式的合作,如今为了保证公司利益、外来单位施工质量,同时也是顺应如今监管越来越严格的时代潮流,为避开出现操作不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出现计划外情况致使公司蒙受亏损。本公司作为一家高度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进行多次讨论后,制定了该详细的管理办法。其中讨论了,如何审核外来单位资质、投标前后的流程法律规范、企业锁的管理办法、项目正式施工时的管理办法以及中标后对外来单位的资质管理。在今后也将严格根据该管理办法对外来单位进行严格要求。一、资质外借的审核以及流程法律规范为了保证项目施工质量,不做“豆腐渣”工程,同时也为预防外来单位无力或拒绝承担亏损责任,我公司要求前来进行资质外借申请的单位团队必须经由我公司声誉良好的经理进行引荐后进行担保,或自行在下列形式中选择其一作为担保:(1)以自由或第三人资产设定抵押(2)向我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3)银行出具保函除此之外,我公司拒绝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外来单位进行合作。发生过安全事故、资金状况不健康、行业风评差等。前来进行该项流程时,客户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所有材料需一份原件和复印件,且复印件清楚可见并加盖公章。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均不进行审核。完成材料准备后,外来单位须在担保人的陪同下,于财务处做好备案登记并缴纳 200元备案费用后,方可进行协议签订。协议签订后可在我公司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我公司材料并且,每次材料的借用、使用,都将根据协议进行严格执行,若发现不当使用,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于实际情况不同,所需要的范围也不同,所以为了更好保障双方权益,该范围的界定将在实际情况中再界定,本文不进行界定。为保证施工项目质量和我公司的利益不蒙受损失,在外来单位完成备案后,我公司将不定期对客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若发现操作法律规范不合格、使用材料不当、拖欠薪水、偷税漏税等对施工项目会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立即将其加入黑名单永久停止与该客户的合作,同时对担保人进行处罚。客户若在项目所需中需要购买资格预审标书,必须前来我公司征得同意后打印相关材料,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