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认证机构指南一、设立认证机构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
认证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必须是符合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商业办公场所
住宅不能作为认证机构的办公场所
固定办公场所是将要登记在认证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住所,该场所能够集中容纳满足认证业务范围和业务工作量相适应的功能部门(如合同管理、审核组调配、审核决定、制发证书、人员培训、财务、人力资源等等)、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专职认证人员、功能部门人员等等)和必备设施
认证机构的必备设施是开展认证活动所必须的工作设施,包括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
属于产品认证机构的还需具备产品储存室和检测产品的实验室
(二)具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属于认证新领域的,还应当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认证认可要求包括《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对认证机构的各项规定、认证业务范围相对应的认证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可准则对认证机构的要求、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或技术规范等
认证机构的章程在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符合认证认可要求
如:组织架构应该符合 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或 GB/T27065《合格评定产品认证通用要求》的相关要求;运作机制要符合公正性、公信力和无利益冲突的原则;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认证认可工作经历且无不良记录;出资者不能向不符合条件的他人转让出资等等
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及认证行为的认证机构工作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记录表格等
认证新领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应该包含认证依据、认证规则、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市场分析、技术能力分析、人力资源配备、国内外认证现状等
作为拟新设立的认证机构,应该对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