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指标评审体系 第一篇: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指标评审体系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考核评价方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老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 量 , 依 据 《 台 州 职 业 技 术 院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与 管 理 方 法 》〔[2024]138 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经批准而建立的院级教学团队中期及建设期满验收考核评价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
统一使用同一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做到考核指标公开、考核形式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资助额度公开,实现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正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原则
各项考核指标以各教学团队备案的原始资料和记录为准,禁止弄虚作假
〔四〕坚持严格标准、科学考核的原则
真正表达教学团队在老师队伍建设、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质量提高等工作中的先进性和导向性
第四条 考核的起止时间为学院发文确认教学团队组成之日起至三年当月止
第五条 考核根据和考核内容 〔一〕依据《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方法》、《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指标评审体系》〔以下简称《项目指标》〕〔附件 1〕和《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 2〕进行考核
中期检查重点以《任务书》的中期建设目标为根据;期终考核以《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和《项目指标》为根据,包括教学团队的组成、团队建设规划、专兼结合的机制、团队带头人、团队结构、人才培育、科研及社会服务、加分项目等方面
详细内容及指标见附件 1
〔二〕只有符合教学团队的专业〔群〕及相关领域,并在团队建设考核起止时间范围内产生的教研成果或科研成果,方可纳入考核的范围
〔三〕全部成果必需标注“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