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24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遵循《市2024 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四个不摘”重要指示要求,发挥教育职能作用,确保实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有学上、上得起学,有效推动并完成教育扶贫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坚持教育扶智原则,有针对性地关注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帮扶贫困家庭学生和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紧盯目标、细化举措,锁定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贫困村学校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实现教育脱贫攻坚连战连捷。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精准统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加大对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根据国扶办信息比对确定补助对象,补助资金按学期直接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到卡,建立补助发放台账,健全备案审查制度。 2.落实学前资助政策。凡是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子女进入公办幼儿园的,全部免除保教费;在普惠性幼儿园的建档立卡、低保户、孤儿、残疾儿童,按国家政策给予 1500 元/年/人的资助。 3.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免收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按政策要求对贫困住宿学生给予小学 1000 元 / 年 / 人 和 中 学 1250 元 / 年 / 人 的 补 助 , 根 据 财 科 教〔2024〕30 号文件规定,对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小学 500 元/年/人和初中 625 元/年/人的补助。 4.落实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和贫困学生免学费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子女、农村救助特困供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本地高中学校(含职业学校),全部免除学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根据 2024 年秋文件要求分档,建档立卡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1500 元/学期/人;一二年级中职学生的国家助学金为1000 元/学期/人。) 5.落实“雨露计划”。积极配合市扶贫办,为职业中专建档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