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为深入贯彻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农业强国建设的重大要求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规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 2024 年监督工作计划,6 月至 10 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 xx 副主任带队,融合 2024 年度农牧委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先后赴 xx 市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我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并在综合梳理归纳,全面分析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着眼青海战略需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守底线、增动力、促发展,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
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始终坚持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不断完善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
强化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全省力量共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
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落实主管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职能,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
尤其是在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投入、监测帮扶、促进就业增收等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
三是强化帮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