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案件庭审心得体会 第 1 篇:旁听案件庭审三、周四到长清区人民法院去参加法庭旁听
我之前旁听过一些案件,因此在去之前对它并没有太多期待,但是这次的案件还是给了我很 深的印象,通过此次旁听加深了我对庭审过程的了解
第一个案件为熊** 故意损害案
本案于上午九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查明,并问其是否申请 回避,接着宣读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接着开始法庭调查,实现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通过起诉书我们了解了被告人熊**故意损害,造成被害人王**左侧眼骨骨折,轻伤
然后由 被害人宣读起诉书
由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认罪,法庭 决定简化审理,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说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对该案民事部分 积极赔偿,争取宽大处理
紧接着又公诉人举证,公诉人列举了公安机关出具的被害人陈述、 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三个),被害人为轻伤的司法鉴定书
被告人对此表示无异议,法庭 调查结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诉讼代理人赔偿请求的证据,其代理律师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销的医疗费、 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的相关收据、证明,以及请求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鉴 定书(经鉴定为伤残 10 级),鉴定费用等
接下来进行法庭辩 论
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从轻处罚,因此没有展开辩论,这让我们大呼不 过瘾
不过认真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对这样一个证据确凿的案件,可辩论的空间确实有限
假如被告人选择推翻自己的口供,会对自己的认罪态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弄巧成拙,搬 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与我们想象的或在外国的法律影片上观赏到的控辩 双方唇枪舌战场面大相径庭,但据我所知,这却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实情
公诉控告方过度依 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对真正能证明犯罪证据材料收集不足
这样从积极方面说可以节约 办案资源,但同时制造冤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