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析材料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现结合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透过本质看问题,值得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引以为戒。1.自作主张,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广东省 xx 市纪委收到反映 xx 镇 xx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锦陆有关问题的举报件后,将其交 xx 镇纪委查办,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调查结果。经过调查,xx 镇纪委查明了 xx 村挪用种粮补贴资金 xx.x 万元的违纪问题。然而,时任 xx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 xx,对此问题责任人认定错误、量纪畸轻,将责任较轻的村党支部副书记 xxx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并对其立案审查;将本应是直接责任人的田锦陆认定为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对于上述错误处理结论,xx 没有按时上报,既未经交办单位 xx 市纪委同意,也未向 xx 镇党委汇报便擅自实施。且在 xx 市纪委明确相关处理结论错误后,xx 未及时改正,致使田锦陆未被立案追究责任。xx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析点评:监督执纪是性极强的工作,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既违反工作程序,又容易出现工作差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章第五条明确,“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第十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此外,《工作规则》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各章中,都规定了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报批程序。这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高站位,强化法治思维和纪律规矩意识。2.私自留存、违规处置问题线索20xx 年 x 月 xx 日,xx 省 xx 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x 区委原常委、区纪委原书记 xx成为警示教育片中的主角。查阅 xx 的违纪情况通报,“私自留存信访举报信件”赫然在列。2018 年 5 月 31 日,据 xx 省纪委监委消息,xx 省 xx 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xx 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行为包括“不正确履行信访核查职责”。与 xx 类似,xx 省 xx 市 xx 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在处置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件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程序和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就作出予以信访结案的结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析点评: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