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大唐甘肃发电电力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那么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目标管理,节点控制,闭环落实,勇争第〞一的管理思路,建立〞大唐甘肃发电〔以下简称大唐甘肃公司〕系统电力基建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夯实平安管理根底,提升工程本质平安水平,有效防范平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电监会?电力平安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平安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那么。第二条 电力基建工程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电力基建工程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规定,或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平安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环境不平安因素和管理方面的缺陷。第三条 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原那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四条 本细那么适用于大唐甘肃公司系统火电、水电、风电、热网工程等根本建设工程〔包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工程。第五条 各工程公司应根据本实施细那么建立健全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细那么,定期组织开展平安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进行分类分级登记,借助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等手段,建立平安隐患信息检索和台帐,并根据职责实施监控督办治理。第六条 隐患排查应全面客观真实,整改治理工作务求实效。要与日常巡检、平安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防洪渡汛、技术监督、标准化达标、平安文明施工样板施工场地创立等工作相结合,构建隐患识别、评估和防控、治理体系。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甘肃公司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组织所属工程工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讨论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良方案;( 二) 建立隐患排查专家队伍组织开展隐患审查认定和治理效果评价;( 三) 对Ⅱ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落实Ⅰ级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 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五) 监督、指导、考核所属工程工程的平安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八条 工程公司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