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民政局“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十三五”以来,XX 市紧紧围绕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目标任务,逐年提高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和补助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作用,加快推动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通过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配套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推动城乡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十三五”期间,XX 市先后出台《关于印发 XX 市加快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XX 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等文件,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十三五”期间,逐步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缩小低保标准与扶贫线的差距,2024 年农村低保标准为 5200 元每年,高于扶贫线 4000 元每年标准,农村低保覆盖率达 6.61%,重合率为 67.94%,实现农村贫困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同时,逐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和补助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十二五”期末的每人每月 360 元和 200元,提高至 2024 年的每人每月 750 元和 433 元,年均分别增长了22%和 23%;补助水平由“十二五”期末的每人每月 268 元和 118 元,提高至 2024 年的每人每月 395 元和 242 元,年均分别增长了 9.5%和21%;“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 56199 人次,农村低保对象 660858 人次;累计发放城市低保 2.45 亿元,发放农村低保 14.27 亿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有效落实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金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发放;照料护理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 30%、和 60%发放。城乡特困保障标准由“十二五”期末的每人每月元 360 和 150元,提高至 2024 年的每人每月 975 元和 569 元,年均分别增长了34%和 56%;“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救助城市特困人员 734 人次,农村特困人员 62850 人次;累计发放城市特困救助资金 779 万元,发放农村特困救助资金 2.97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