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2024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巩固和扩大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比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市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全市民政工作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动员视频会议精神,围绕兜得准、兜得牢、兜得好,统筹民政领域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既不能错保,更不能漏保。全面公开镇(街道)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热线,夯实镇(街道)、村(居)主动发现责任,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会同发改部门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帮助解决贫困人口个性化特别困难。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1.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强化低保兜底保障作用。配合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全面比对、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困难人群,及时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人员情况,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台账,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二是仔细落实低保 3-6 个月的渐退政策。纳入低保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在 2024 年底前退出低保要审慎把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交通费、培训费等就业成本,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延保期间,由于低保标准提高、政策调整等原因重新符合低保条件的,自动取消退保期限,转为正常保障。三是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市级出台的提标文件合理提高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四是出台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低保收入核减办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纳入低保时对大病就医、高校就学等大额刚性支出予以核减。五是对低保行政文书工作情况、有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