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思想报告 3 篇 社区矫正思想报告 1 篇 我接受矫正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会同我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我的近亲属,及时主动地与我联系,苦口婆心地劝导我,帮我查找犯罪原因,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同时,他们对我以及对我家人都非常关怀,我在社区服刑没有一点点被卑视的感觉。 正是有了社区矫正,为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社会环境,使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我深深地感到,社区矫正处处以人为本,矫正工作者并没有因为我是一名罪犯而对我另眼相看,他们帮助我,教育我,常常走访我的家人,还代表政府给予我和我的家庭极大的关怀和照顾。还有很多,让我这个“犯罪人”体会到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使我处处能感受到政府对我这个误入歧途人的关怀和帮助。 我也感到,一个人必须行得正、坐得直,只有切实地以法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才能立足社会。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于****年**月**日系统的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本月**日我还参加我所居住村的村道卫生打扫,积极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一方村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本月内我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通过学习和自我改造,我希望通过司法所的帮助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名“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此致 敬礼 社区矫正思想报告 2 篇 我叫 x**,现年 54 岁,家住昆山市千灯镇前进村 6 组(北七千湾)。我因犯抢劫罪于 1986 年 5 月 8 日被江苏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无锡市监狱服刑改造。在服刑期间,我认罪服法,仔细改造,先后 5 次被减刑,2024 年 6 月 20 日被假释出狱。我终于可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千灯。 在回家的路上,眼前的一切让我惊呆了,这哪是我的家乡啊,宽广的公路,汽车川流不息,到处都是工厂。回家后,看着以前的领居、朋友们家家都住楼房,有的已经到镇上、市里生活,开着汽车,生活多么幸福。再看看自己家徒四壁,一无所有,还要低着头生活,怕被人家说三道四,心里非常痛苦,真正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在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