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区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促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我单位草拟了《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现提请会议审议。附件: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区财政局(国资1委)2020年6月附件: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国资国企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构建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产集中、2资本聚集、资源集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家所有权管理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分步分类推进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要求,理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关系,根据所属企业经营状况、与主管部门履行职能紧密程度、行业特点、特殊政策等情况,采取注销关闭、重组整合、委托管理、授权部门管理等方式,分步分类推进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1.粮食类企业。保留承担粮食储备和军粮供应相关任务的安徽贵池国家粮食储备库(池州市贵池军粮供应站),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池州市贵池区平天湖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晶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集中管理、同业合并”的原则实施重组整合,低效无效企业通过关闭撤销、挂牌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出清,整合后的企业专营粮食购销和粮食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在妥善解决好产权、涉访涉诉、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后,整体划入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监管。牵头领导:唐礼虎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文化类企业。坚持在国有企业改革大框架下,充分体现文化例外要求,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主管部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推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区电影公司、区黄梅戏有限公司、区人民影剧院有限公司、区池州电影院4家企业按照国有文化类企业实行管理,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快推进文化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公司制改制和转型升级,以宣传文化为主业,完善市场化经4营机制,提升文化企业发展活力、影响力。牵头领导:王玉平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镇街国有企业。墩上投资发展公司、金马投资发展公司、棠溪资产经营公司、隆腾投资发展公司、振江资产经营公司、鑫舸投资发展公司6家企业,由所在地镇街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无实质经营业务的企业依法进行清理注销,所在地镇街负责妥善做好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等整体接收、处理善后工作;暂时无法注销的企业,由区财政局(国资委)会同镇街提出意见,再行处理。牵头领导:唐礼虎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配合单位:区审计局、墩上街道、秋江街道、马衙街道、棠溪镇、涓桥镇、乌沙镇4.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留守处。“一企一策”制定留守处管理处置(撤销、保留、整合)方案,规范留守处人员、经费、资产等方面管理。5牵头领导:方文生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供销部门及所属企业。依法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