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一、被考核人员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出纳二、考核方法:1、所有人员均实行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 12 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纳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三、考核时间: 1、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 12 月 25 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 12 月 30 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2、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每个管理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门规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 70%。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制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 10%。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 10%。 4、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法律规范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五、考核等级: 1、A 级(优秀级)95—100 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 级(良好级)80—94 分 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 级(合格级)65—79 分 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 级(较差级)60—64 分 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 级(极差级)59 分以下 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六、考核纪律: 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仔细、负责,不可对亲自培训或招聘的部属予以过高评价;上级领导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