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200 发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200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建设厅发布I本规范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本规范参编单位:青岛市政公用局、济南市市容环卫局、威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山东省城建设计院。起草人:孙向阳、王静、赵忠海、朱光飞、高建品、王相文、尤顺玲、曾宪兴、杨秀禄、尘峰、王兴成、岳玲莉。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定义、等级划分、服务要求、服务时限、安全作业、责任及监督管理。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服务。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建设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3 定义3.1 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并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街巷、桥梁(立交桥、高架桥、隧道、人行过街天桥)等。3.2 普扫对城市道路路面进行的普遍清扫。3.3 保洁在普扫之后进行的巡回不间断地拣扫捡拾。3.4 机械化清扫用各种机扫车对道路路面进行的清扫。3.5 机械洒水喷雾对道路路面采用洒水或喷雾方式降尘的清洁作业。3.6 机械冲洗对道路路面采用一定水压冲洗的清洁作业。4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依据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将城市道路按保洁等级划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四级道路。详见表 1表 1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一级(1) 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 70%的繁华闹市地段;(2) 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3) 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4)主要政府机关所在地段,外事机构所在地。城市公共交通较为集中和其他对城市形象有重大影响的路段。2表 1(续)保洁等级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二级(1) 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2) 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70%的路段;(3) 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三级(1) 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2) 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3) 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4) 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四级(1) 城郊结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