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1.0.1 弯沉值用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仪测量。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 1km)检查 80-100 个点,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1.0.2 弯沉代表值为弯沉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用下式计算:LR=L+ZAS式中:LR— 弯沉代表值(); L— 实测弯沉的平均的值(0.01mm); S— 标准值; ZA— 与要求保证率有关的系数,见表层 位ZA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三公路沥青面层1.6451.5路基2.01.6451.0.3 当路基和柔性基层、底基层的弯沉代表值不符合要求时,可将超出 L±(2~3)S 的弯沉特异值舍弃,重新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对舍弃的弯沉值大于 L+(2~3)S 的点,应找出其周围的界限,进行局部处理。用两台弯沉仪同时进行左右轮弯沉值测定时,应按两个独立测点计,不能采纳左右两点的平均值。1.0.4 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要求的弯沉值时相应分项工程为不合格。1.0.5 测定时的路表温度对沥青面层的弯沉值有明显影响,应进行温度修正。当沥青面层度小于或等于 50mm 时,或路表温度在200C±20C 范围内,可不进行温度修正。若在非不利季节测定时,应考虑季节影响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