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两方合作成立贵州福港专用车销售有限公司业务二部(以下简称:二部)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资质,成立贵州福港专用车销售有限公司业务二部; 2)为乙方提供专用车、商务车、工程车、民用车产品资源和代销车、样车展车,提供向厂家争取到的各种资源; 3)提供各种车辆技术培训支持等; 4)提供乙方产品销售发票; 5)确认乙方在位于贵阳市小河区清水江路 153 号南山高地 17栋 2 单元 1101 室,租赁的房屋作为二部的业务开展办公场地,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汽车城汽车超市 3 层 A3—15 号展区作为展车地点和交车地点。 6)甲方在乙方交留 20 万保证金后提供乙方展车代销车如下; 商务车;轿车;行业专用车型;合计五辆,具体型号由乙方选定;销售后结算相关款项,并且可以继续选车型补充,保证乙方五辆展示车和代销车的数量。如遇批量式采购合约情况,甲方必须在车辆资源上予以乙方全面保证。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以乙方车辆资源保证。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交留车辆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可以转账、现金、支票等方式之一交到公司账户,公司出具相应合法收款凭证。在交留保证金后甲方提供相应场地和车辆资源,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运作,甲方予以认可并出具相应授权,负责二部在贵州市场的车辆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2)承担二部运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与其他厂家和销售商合作; 4)负责人员管理。 5)乙方必需要配合财务工作,按公司财务制度及时完成销售后的款项结算。 二、利益分配 1)甲方按成本加合理费用与利润,得出的结算价格向乙方供车; 2)每笔订单结算价格以外的利润部分,扣除 20%的固定税收和公司能操作的最低所得税后,余下的利润均归乙方所有; 3)利润部分以业务费用等方式,在订单完成后支取。保证金在协议期内不得支取,期满后予以退还。 4)遇特别车型、特别订单,按双方针对该订单的协商结果执行。 三、时限与股份 1)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壹年; 2)协议期结束乙方凭交留的保证金收款凭证退还;贰拾万元可以转账、现金、支票等方式之一退还乙方。 3)在协议期满后乙方交留的保证金:贰拾万元,如乙方同意继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