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XX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 和 XXX 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上海 XX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上海浦东金海路 2588 号 1 幢 333 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登记代理,财务咨询,财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项目咨询,市场投资咨询,注册外资公司代理 http : //www.yonfe 。 com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机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 出资方式比例XXX80 万元 货币80%XXX20 万元 货币20% 股东应于公司登记之前一次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六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七条 注册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法人股东盖章).第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根据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