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达学院后勤保卫处规章制度为了积极推动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提高后勤服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上海立达学院后勤服务管理沿着市场化、专业化、企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健康进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后保处实行领导负责制,各部、中心主管负责制,企业化管理服务机制
第二条 后保处以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和经营创收并重,以优质服务管理为理念,搞好经营创收工作
1 领导和组织机构第三条 后保处在立达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处长全面负责后勤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开展工作
第四条 后保处设处长 1 名,副处长 1 名
各部、中心主管由后保处择优聘任
第五条 后保处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商业管理、库房资产管理、车辆管理),下属有工程维修中心、绿化中心、保洁中心、餐饮中心、车辆中心、公寓中心、资产中心、保卫中心等各服务实体,服务部实体的名称和设置可根据需要变更
第六条 各服务部实体是后保处领导下的相对独立的服务机构,接受后保处领导和具体的工作要求,维护后保处的形象和全局利益,完成后保处下达的服务目标和经济指标
2 后保处工作议事规则第七条 处长主持后保处全面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处理工作规划、管理、实施等问题
第八条 后保处重大工作由相关主管人员共同协商,并报学校 ,专题议事可扩大至相关人员参加
第九条 副处长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处长汇报,提出建议,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后保处工作调研、会议、接待要从实际出发,高效高质组织,注重目的性、现实性
第十一条 后保处领导主管的工作,在其出差、外出及其它原因时,日常工作可委托其他主管领导代理,但一般不作带有全局性的事项决策,重大事项必须获得处长授权方得实施
第十二条 重大问题在议事决策之前,要在做好调查讨论分析论证等的基础上进行有效决策,如遇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可暂不作决议(特别情况例外),继续深化做好准备,下次会议再议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