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4 年 3 月 21 日印发)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进展规划纲要(2024-2024 年)》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法律规范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确定的,承担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业务,面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培育培训工作的机构,是国家培育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基地所给予的一次性补助经费(以下简称补助经费)。 第四条 补助经费坚持“统一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统一管理是指补助经费应当由继续教育基地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厉行节约是指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支出预算,避开经费使用的随意性和浪费行为. 专款专用是指严格控制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和管理机制。 注重绩效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强化经费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财政部是补助经费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二)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的确定; (三)及时批复下达补助经费;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继续教育基地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继续教育基地的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的规划、规章和相关政策; (二)确定、调整和撤销继续教育基地; (三)组织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之间的学习沟通; (四)监督指导继续教育基地的专项培训业务管理; (五)协助财政部做好补助经费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有关中央单位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补助经费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制...